起诉离婚,原告全权委托给律师,自始至终不出庭,不露面可以吗?起诉离婚,原告全权委托给律师,自始至终不出庭,不露面可以吗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