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付款用不用开发票?要开具发票。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虽经法院判决,但法院判决应付的款项,不以开具发票为条件。也就是说,你可以根据判决书付款,付款后要求对方开具发票,如对方不履行出具发票的义务可通过法院另行主张权利或向有关税务机关投诉。
同时,我们还需注意经常在发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具体如下:(一)在发票印制上,种类过多。日前,我国税务部门管理的发票有几十种,既有全国统印发票,又有企业冠名发票,种类过多,不利于管理。(二)在发票领购上,不法行为时有发生。有的纳税人买假发票、倒卖发票,严重违反发票管理办法;个别纳税人互相串用发票现象突出,严重扰乱发票管理;还有的纳税人应该使用发票而自行印制收据代替发票。(三)在发票开具使用上,存在许多不规范行为。有的经营者以发票刚用完、不要发票打折或赠送礼品等手段不开发票,或开具作废发票甚至以白条收据代替发票,纳税人不按规定保管存根联和记账联,给发票核查和检查造成一定的难度。(四)发票的保管不到位。个别纳税人不按规定保管存根联和记账联,给发票核查和检查造成一定的难度。(五)发票的缴销不彻底。有的纳税人以发票丢失为由不按照规定缴销旧版发票而继续开具;由于缺乏严密的约束机制,走失逃亡户发票回收难度较大,未收回的发票流失在社会上为造成税款流失提供了方便。总之,法院判决付款是需要开发票的,并且还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您了解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