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怎么处罚

法律顾问 2023-03-14 03:06

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怎么处罚
处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1、情节特别轻微的;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3、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4、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5、有立功表现的。第二十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1、有较严重后果的;2、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3、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4、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期不满一周岁婴儿的。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1、警告;2、罚款;3、行政拘留;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第十七条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以上就是对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怎么处罚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