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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离婚感情不和

婚姻家庭 2020-07-25 17:20 标签: 离婚 感情不和
判决孩子抚养权依据:
1、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3、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
4、十周岁以上孩子可随自己意愿随父或随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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