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别人担保贷款,如何撤销? 如果签订的担保合同具有《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自愿签订的担保合同,没有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的,自成立时生效。 按照《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以上内容是关于给别人担保贷款,如何撤销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此问题大家有更深刻的了解和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