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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是否有期限

法律顾问 2023-03-15 03:06

法院判决书是具有永久的法律效力的,除非被依法撤销,那么法院判决书的执行期限中申请执行的期限应当是二年,至于执行结束的期限,则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法律并无明确的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规定被执行人有什么财产。执行人的财产在执行申请后未执行的,申请执行的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以申请终止执行,并再次申请执行。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就要加盖公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那么就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
这里需要注意地是,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就还要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需要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具体有如下要求:
(1)如果是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就都要提供;
(2)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就要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
(3)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就要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就需要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的相关法律知识,您了解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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