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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诉讼离婚开庭对方需要哪些材料

婚姻家庭 2020-08-07 22:43 标签: 法院 诉讼 离婚 开庭 需要 材料
一、材料: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
(五)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
二、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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