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申请领取结婚证的时候,要求双方提供一定的证件材料,其中就涉及到了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等等。而证件材料的缺少,对结婚证的领取也是有很大影响的。当事人无法提交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无法出具户口薄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相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结婚登记。
那么结婚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双方当事人之间无直系血亲关系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声明。
3、三张近期免冠半身红底或蓝底双人证件照(结婚证照片尺寸必须为两寸)。
4、若一方为再婚者,还应携带离婚证或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
5、若一方当事人为港澳台同胞,须持有内地往来通行证、回乡证以及其他的有效手续。
6、若一方当事人为华侨,须持有护照。
7、若一方当事人为外国公民,须持有有效护照、有效国际旅行手续。
综上所述,当事人无法出具户口薄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相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结婚登记。您清楚了吗?《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当事人无法提交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无法出具户口薄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相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