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送嫁妆,女
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这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的共
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则应依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
那么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以下种类: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综上所述,以上内容是关于女方陪嫁钱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铲;
(四)-於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
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
-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
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