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会触碰地犯罪类型需要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来认定: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一般情况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该行为人通常会被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开除党籍。如果该行为触犯了刑法,那么该犯罪分子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犯罪分子,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被剥夺政治权利。
那么黑恶势力的认定标准如下
1、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
2、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的;
3、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
综上所述,如果在工作期间出现为黑恶势力提供保护伞等违法行为时也是属于严重的职务犯罪情节,同时也是严重违反了为人民群众服务和牟利的原则,会对此类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您了解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