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陕西拟规定,职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在法定产假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法定产假基础上增加产假10天,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再给子半年奖励假。不仅如此,陕西拟规定,合法生育的父母在子女一至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不低于30天的育儿假。
已生育子女但不满3岁的父母是否可以享受?
可以享受育儿假,以孩子的实际年龄来计算。
举例来说:如果孩子的实际年龄已经满1周岁、未满2周岁的,则其父母双方还可以享受2个周年期间的育儿假各10天(北京5天)。以此类推。
综上所述,目前在陕西省,女性生一胎二胎的产假为158天,如果是在三胎政策出来后积极生育三胎的家庭,可以在158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半年的时间,具体的天数需要和用人单位协商。而男性的陪产假也延长至15天,为30天的时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十四条 (一)正常分娩的,休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二)难产或者实施剖官产手术分娩的,增加产假15天
(三)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