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辖区的临牌只能办理1次,每次使用有效期是30天,严格按照规定有效期内使用。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应当根据行驶需要,载明有效日期和允许行驶的区域。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第二次办跨区域临牌怎么办不了?
可能是车主第一次申请办理的临时牌照是跨行政辖区的。 跨行政辖区的临牌只能申请办理1次,剩余2次机会就只能办理行政辖区内的临时牌照。如果要跨省驾车的话,只能等正式牌号下来或者采取拖车的方法解决。 临时牌照有分两种,一种是行政辖区内,一种是跨行政辖区,行政辖区内可以办3次,使用有效期是15天,而跨行政辖区的临牌只能办理1次,每次使用有效期是30天,只要这两种的申请办理总次数不超过3次就没有问题。
需要明白的是,在办理第二次跨省临牌的时候,车主同样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车辆的购买票据、强制保险单、车辆合格证,前往车管所人工服务窗口,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的资料,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就可以核发临时号牌。
值得关注的是,在有效期内的车辆临时牌照,一旦碰到交通事故,出险是管赔的。前提是确定保险已经生效以及出险地点是在临时牌照许可的行驶区域内。
综上所述,跨辖区的临牌只能办理1次,每次使用有效期是30天,严格按照规定有效期内使用。您了解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