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送出去的女儿有无继承权

婚姻家庭 2020-08-08 17:42 标签: 出去 女儿 继承权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所以子女送养后,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对亲生父母的财产是没有继承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六条 【收养关系】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