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离婚请求损害赔偿的前提有什么

婚姻家庭 2020-08-10 17:14 标签: 离婚 请求 损害赔偿 前提
1、《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