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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方过错少分财产吗

婚姻家庭 2020-08-10 18:21 标签: 离婚 过错 财产
离婚一方过错会少分财产,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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