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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需要的资料有什么

婚姻家庭 2020-08-12 04:42 标签: 办理 离婚 需要 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可往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办理离婚需要的材料有:
1、结婚证;
2、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3、离婚协议书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即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4、各带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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