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怎么申请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四条规定,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
2、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3、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
4、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4)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