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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对方出轨证据离婚能不能要求多分财产

婚姻家庭 2020-08-13 18:13 标签: 出轨 证据 离婚 能不能 要求 财产
通常情形下,夫妻离婚时,法院进行财产分割的总原则是按照均等分割原则、按照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和生活困难的一方的原则。如果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可以作为法官酌情考虑的一点,适当多分财产,但是并不必然对夫妻财产分割产生重大影响。只有出轨证据能达到证明对方“重婚”或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事实,才能要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需要注意的是损害赔偿制度并不是指无过错方多分财产,只是在共同财产分割完成后,过错方对无过错方的额外赔偿。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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