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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诉讼家暴离婚孩子归谁

婚姻家庭 2020-08-15 00:56 标签: 女方 诉讼 家暴 离婚 孩子 归谁
家暴的一方属于婚姻的过错方,家暴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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