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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内出轨是判决离婚的理由吗

婚姻家庭 2020-08-18 00:59 标签: 一方 出轨 判决 离婚 理由
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夫妻一方与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批评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或判决不准离婚后又起诉,以审查确无和好可能的,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判决准予离婚。
可见,通奸、同居和重婚都是判决离婚的事由。当然,通奸、非法同居仅仅是可以判决离婚的事由,并不意味着,夫妻一方一旦发生通奸、非法同居的情形,一方起诉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就应当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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