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过户口需要什么证件
结婚过户口需要的证件有:
1、迁户口的个人申请书;
2、村委接收证;
3、户籍证明;
4、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证明;
5、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依据为:《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