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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夫妻在北京离婚时需要哪些证明

婚姻家庭 2020-08-19 03:02 标签: 外地 夫妻 北京 离婚 需要 证明
1、法定离婚途径: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也叫“双方自愿离婚”,(以区别于诉讼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达成离婚合意并通过婚姻登记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其主要特征:一是当事人双方在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配问题上意愿一致,达成协议;二是按照婚姻登记程序办理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婚姻关系。
(2)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3、在外地领取的《结婚证书》,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能否到北京各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就目前北京的现状而言,各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均未办理此项业务。当事人只能持离婚协议书、照片、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到领取《结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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