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已有健康一孩均年满三十周岁夫妻,是否能收养老公妹妹的孩子

婚姻家庭 2020-07-25 20:30 标签: 健康 三十周岁 夫妻 收养 老公 妹妹 孩子
您好,根据《收养法》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八条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十条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第十一条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能否收养,还要考虑多个方面。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