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原告如何确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规定: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或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5、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6、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有违章行为、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
7、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且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