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精神病监护人如何判定

刑事辩护 2020-07-26 16:55 标签: 精神病 监护人 判定
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