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女方无过错,男方上诉离婚

婚姻家庭 2020-07-24 09:38 标签: 女方 过错 男方 上诉 离婚
【法律意见】
法院会不会判决离婚依据是是否达到夫妻感情破裂,与有无过错无关。财产问题详见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