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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用了信用卡,还不上的,离婚时算共同债务吗?

婚姻家庭 2020-07-22 19:54 标签: 信用卡 离婚 债务
只要该花销用于生活开支就属于共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于2118年1月17日发布《婚姻法》有关司法解释对债务分配作出明确规定。
该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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