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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离婚需要什么东西?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婚姻家庭 2020-07-24 16:42 标签: 咨询 离婚 需要 东西 孩子 抚养权 问题
一离婚需要什么条件协议离婚条件:
(一)双方均为完全行为能力(二)双方完全自愿同意离婚(三)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四)双方对财产和债权债务处理达成一致意见(五)一方为内地居民或者婚姻缔结地在内地起诉离婚条件:离婚起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男方不得起诉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上述规定不予受理。二想要孩子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原则上哺乳期的子女应当由女方抚养除非女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因素。如果是父亲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也是可予准许的。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办除了以上几种情况之外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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