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怎样判定

刑事辩护 2020-08-08 03:00 标签: 走私 货物 物品 判定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毒品以及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金银和其他贵重金属以外的货物、物品进出境,偷逃应缴纳关税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