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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集资诈骗从犯要如何认定?

刑事辩护 2020-08-09 06:34 标签: 北京市 海淀区 看守所 集资 诈骗 认定
你好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就以从犯论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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