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德州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事构成要件包含哪些

刑事辩护 2020-08-10 22:32 标签: 德州 生产 销售 有毒 有害 食品 刑事 构成 要件 包含
德州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事构成要件有:
1.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单位以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既包括合法的食品生产者、销售者,也包括非法的食品生产者、销售者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获取非法利润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3.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