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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变更应如何维权

劳动工伤 2020-08-11 13:08 标签: 劳动 合同 变更 维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变更,必须要经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否则,单方擅自变更合同的行为就属于严重违约违法行为。
实践中,用人单位多凭借自己在劳动关系中的强势地位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并强迫劳动者接受,可以说用人单位已经涉嫌严重违法,此时劳动者可以向工会反映情况,请求工会协调解决,若用人单位未设立工会的,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原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若劳动合同已无履行必要,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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