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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工伤 2020-08-13 09:37 标签: 产假 规定
深圳地区有关产假的最新规定:
一、单独二胎女职员享有正常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二、单独二胎女职员属于难产,则在正常产假基础上增加30天。
三、单独二胎女职员生育多胞胎,则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四、单独二胎女职员不能享受30天晚育假期。
五、单独二胎女职工不能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不能增加产假35天。
六、单独二胎男职员不能享受10天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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