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女方办理了结婚证,女方要求离婚,男方不同意离婚的情

婚姻家庭 2020-07-29 18:27 标签: 女方 办理 结婚证 要求 离婚 男方 同意

男方不同意离婚,可以由女方到法院起诉离婚,只要有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在法院调解无效前提下,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女方无结婚证,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初办理结婚证的民政部门申请查档补办当事人的结婚证。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