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结婚有什么要求
婚姻家庭
2020-07-30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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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
要求
军人结婚,要符合《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各项要求。同时,也要符合国家一般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5条的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一规定包括三层意思:一是必须是男女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二是必须是本人而不是父母或其他第三者的意愿。三是必须是完全自愿,而不是有条件的勉强同意。
第二,根据《婚姻法》第6条的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这种法律明确规定的结婚最低年龄,称为法定年龄。而军队提倡和鼓励晚婚。男军人二十五周岁、女军人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
第三,根据《婚姻法》第7条的规定,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不能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例如精神病、性病等。
第四,现役军人的配偶,还应当是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行端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第五,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