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怎样的
在离婚诉讼中,法官是否准予离婚,主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一般来说,法官会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了。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一方存在以下严重影响夫妻感情的情形,双方不同意调解的,一般会判决离婚,主要包括: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已经满两年的。
在此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时,取证较为困难,而且法官也不会草率认定二人感情破裂。所以在起诉前,就要及时收集证据,证据越多,证明力越强,才越有可能达到迅速离婚的目的。如果第一次起诉时判决不准离婚的,原告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如果在这六个月中双方处于分居状态,第二次起诉离婚时认定感情破裂的可能性就比较大,判离的可能性也就比较大。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法(民)法()38号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