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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个人贷款前提

债权债务 2020-08-11 22:31 标签: 房屋抵押个人贷款 前提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不含)周岁之间外国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一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或有效居留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或未婚声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有明确的贷款用途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承诺贷款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不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经营的项目
6.能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房屋抵押
7.在工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8.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自有或者第三者的物业作为抵押。并以稳定的收入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而在未还清本息之前,用其产权证向银行作抵押,若购房者不能按照期限还本付息,银行可将房屋出售,以抵消欠款。
抵押房屋贷款实际上是指用客户已经拥有可以上市流通的商品房屋用以抵押给银行贷款的品种。区别于二手楼置业贷款和一手楼贷款,在于客户已经拥有房产的所有权,而不是即将拥有。抵押房屋贷款需要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不能用于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用途,比如:炒房,炒股是不允许的,要求抵押房屋贷款的用途专款专用,并接受贷款发放方以及监管机构的监管,发现违规,银行有权追回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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