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贷款前提
债权债务
2020-08-12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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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贷款
前提
(1)该质押专利权已经依法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专利证书。
(2)该专利的注册地点需要为企事业法人才可进行质押贷款。
(3)有效期的三种限制:发明专利的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十年实用新型专利的剩余有效期不能少于五年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不得少于五年。
(4)该申请质押贷款的专利不能涉及包含国家秘密与不得能公开质押的信息。
(5)其他条件。不同专利的质押在限制上有些许不同。有些金融机构要求改专利需要处于实际实施阶段,能够切实创造利益,而非处于冻结期并未投之生产的专利。良好的经济回报以及市场发展潜力,也是专利质押贷款需要考虑的一部分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七十五条 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第七十九条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