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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夫妻财产

婚姻家庭 2020-07-31 15:49 标签: 属于 夫妻 财产
在法律上,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都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三条: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也就是说,只要没有遗嘱,因法定继承而得到的财产,不属于个人财产,而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一方因发生交通事故,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因为具有很强的人身专属性,是属于个人财产的。
此外,随着婚姻关系的延续,个人财产是否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呢?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第十九条的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个人财产是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当然,在现实生活中,大家需要注意的是,随着婚姻关系的延续,个人财产很容易和夫妻共同财产发生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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