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借款担保人可以中途终止担保吗
原则上,担保合同在保证期间的,担保人无权单方终止担保。
但有以下例外情况: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
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之规定,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
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三十条之规定,
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
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