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财产保全担保费用要怎样支付

债权债务 2020-08-15 20:26 标签: 财产 保全 担保 费用 支付
财产保全担保就是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如果因保全错误为被申请人或案外人造成损失,申请人或担保人应予赔偿的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相应的把财产保全担保分为诉前保全担保和诉讼保全担保。在提供担保方面,诉前保全与诉讼保全有所不同,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如果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其申请;诉讼保全中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也就是说存在人民法院不要求提供提供担保的情形存在,当然如果人民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而申请人拒不提供的,人民法院业依法驳回其申请。财产保全担保方式一般为现金或实物抵押。
1、采用现金抵押的方式支付的担保费用标准是:经一次审理程序为一个收费单位,订立相应的收费标准,如需进行二审另行收取相应的担保费用。一审担保费为申请保全标的
1.3~2%。二审按一审的收费标准的80%另行收取。
2、担保限额:担保的限额为:标的额20万元以上。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