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公证需要材料:
第(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第(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第(3)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
第(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