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签字,不影响责任书的效力。
因为事故双方的签字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
如果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可在七日内通过邮局邮寄送达,即视为已送达当事人。
如果当事人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在接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复核内容写清复核请求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当事人是否签字,对以后事故损害索赔都不会受到影响。
【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