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证所需材料如下:
填写申办公证申请表;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身份证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等;
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提供申办继承权的亲属关系证明表;
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有效的遗嘱。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