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按份之债的条件包括:
1、债的一方当事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
2、给付须基于同一原因即按份之债的发生须基于同一给付原因,比如基于同一法律行为而发生债权债务。
3、债的标的为可分,即作为债的标的的给付,可以分为数个给付,而不损害其价值。
4、当事人依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或负担债务,在债的关系成立时,数个债权人依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数个债务人依一定的份额负担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 86 条规定:“债权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二人以上的债权人按照确定份额分享权利的,即为 按份债权;债务人二人以上,各自按照确定份额分担义务的,则为按份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