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这一规定确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本身调整范围,同时也对消费者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因此,银行消费者可定义为: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银行产品或接受银行服务的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