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刑法的时间效力是怎样的

刑事辩护 2020-08-12 18:34 标签: 刑法 时间 效力

《刑法》的时间效力,是指刑法的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对刑法生效前所发生的行为是否具有溯及力的问题。

《刑法》的溯及力,即刑法生效以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就是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是没有溯及力。

对此,我国刑法采取了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刑法》第1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

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第12条第2款规定: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