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结婚彩礼是否可以返还,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规定的更为具体,明确有三种情况可以请求返还: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3、礼金是婚前给付的,并且给付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