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以下法律文书和相应的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诉状一式三份,法院留存一份,自己留存一份,被告需送达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被告的身份证和相关的户籍证明。
(五)子女的医学出生证明。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材料。
(七)主张其相应诉讼请求成立的诉讼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