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丢失是可以补办的,申请条件持有本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
驾驶证遗失的,驾驶人应当申请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 申请人在本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
(二) 机动车驾驶证没有被依法扣押、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或撤销的情形。